这篇写于今年六月的某一天,故事里的女孩叫做三更,那一天她坐上一架飞机,划过天空,离开了这座城市。
我不太擅长做告别之类的事情,唯一算得上拿手的便是写文章了,所以我决定写这篇文章来和她说声再见。
似乎把告别一位朋友这件事情拿出来单写显得有些矫情,但无所谓,人与人无非三个阶段,能走到最后一步到了告别阶段的两个人已经很难得了。
难得的事情就多一些点缀。
三更在济南待过四年之后,今日要去西藏日喀则了,去做公务员,一份安稳的工作,她很理想化,她离蓝天白云又近了一些。
那时候以三更为原型写过一篇小说,写到三分之一处停笔,觉得并没有什么写头,故事的大概是一个男人在这座城市爱上了一个确定要离开这里的女人,那个女人叫做三更,至于那个男人是不是我都无所谓,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我拖拖拉拉,似乎一直不太忍心写结局。
认识三更是因为她写的诗歌,很黄,触目惊心的黄,就是那种生殖器外漏大汗淋漓的诗篇,我惊讶,这世间竟然有如此这般淫荡的女人,如我一般,真好,一直认为人生最难得的情感体验是相见恨晚,见三更时正是这种感觉。
在这里加一首三更写的诗。
为了播种自己
(一)
男孩子
有一朵幻化成人的花
笑起来就会掉落一片花瓣
但他还是很爱笑
为了播种自己
陪她走过更多的春于冬
(二)
他走的时候
就像是被风吹散的雾
你再也见不到他
也摸不到他的发
你也不知道他在哪
和谁一起高潮
后来你就站在那里
等着一块又一块石头
砸破你的头
后来我们见面,看电影吃饭,看电影吃饭,吃饭吃饭,渐渐熟络之后看电影这个阶段可以完全省略,无聊且漫长,我们都很闲,但性子急,一见面无数牢骚要发,都是不具备太多的时间可以去消磨的人。
我经常在吃饭的过程中给三更讲述我最近遇到的爱情,我最近喜欢上了谁,谁又喜欢上了我,大多时间我是那个讲述者,三更是旁听者,因为她比较酷,早就不相信这些儿女情长,而我还是比较天真,还是把爱情当做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我们第一次接吻,是她亲的我,在一处空地,天半黑着,有路人行过,我无处可逃,我们都无处可逃,我搂过她的腰,极其的细,想抓住一柱春天刚刚萌生的树苗,她的嘴巴包容万物,具备一个成熟女性独特的韵味又不失小女孩舌尖的俏皮,你知道我向来是一个只注重情感体验而不在意肉体的接触的人,所以不知道这样的描写够不够真实,但要论情感体验,那晚我们将嘴巴分开重新对视时,天已黑,有行人路过。
后来,我总跟三更说,都怨你亲我,搞得我好舍不得你走。
(三更老师拍的我)
(我也不知道谁拍的三更老师,反正她说放这张)
有些人相识时,双方都预料到了结果,可仍然无可奈何地要遇见要相识相知。
我跟三更最后都没有一起睡觉,尽管所有的朋友都觉得我们一定睡过了,其实真没有,我们像是约定好这段江湖情一样,都没往前走那一步。
也没有定论过任何一种关系,这似乎是我们不约而同达成的一种默契,为了长此以往,为了让故事显得不那么俗套,也为了让我们在彼此眼里显得不那么普普通通。
人生诸多过客,要想在彼此心中留名,上床下床远远不够。
我很喜欢这种相处方式,一个人一定会走,每多见一面就是馈赠。
三更启程了,在今早,我不知道她到达了没有,毕竟路途遥远,日喀则离我们困于现实中的人都太远了,她要在那里定居了,她要为祖国的偏远地区献出一份力量了,这让我感觉我们的友谊一度上升到革命层次。
这段不太成型的故事结局是,我留守中原,她走向边疆。
三更比我幸运,她腰好,走到那里都不吃亏,会有人百般疼爱,不像我,找不出一技之长。
最后一次见她,我向她要了一根她扎头发的皮筋,一直没告诉她为什么,这是我很多年遗留下来的习惯,生命里每一个人凡是在我心中耀眼的我都会留下一根头绳皮筋,倒不是为了纪念,只是为了印证存在。
幻想我俩重逢,我和她说好如果我们在西藏重逢,我不远万里,忍受颠沛流离,我们一定一起睡觉,我想那个画面一定很美。
在高原,我们呼吸不顺,疲惫,我们都流着血,看向对方,相互死去。
2018年6月
后来,若问我有什么遗憾的,是我当初紧紧搂着她的腰的时候,我们在路灯下相互吞噬对方的时候,她轻轻舔舐我耳朵的时候,我竟然还管什么江湖约定,吻完便上了48路末班车。
大家都不算什么好人,还硬装糊涂,兜着矫情迟迟不下手。
后来想想,我活在城市深渊,西藏太远了,我去不到,也走不出来。
end
你好我是老张,写文的
出过一本书,其实不算老
97年双鱼座出生在海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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