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膀有点酸了,我轻轻的推开她,然后转过身子背对着她,蜷缩着,好像她说的没错,我们接下来能做什么,好像只能背对着背睡觉,这生活没有选择,也毫无意义。她是个很消极很悲观的人,我是个佯装积极的人,我们背对背睡去的时候,有一种不谋而合的感觉,年轻时我也渴望谈一场文艺的恋爱,我们一起逃离世俗,去流浪,去多少人梦想的地方看蓝天白云看山脉纵横,我们一路上接吻,在每一处孤僻的客栈做爱,将一腔抱负和诸多不满射到这个世界的天涯海角。但现在不是了,前段日子和朋友聊天才深刻意识到,曾经视爱情如命的我真的变了很多,现在的我对感情的唯一要求竟然是省事,是这场恋爱不会消耗我影响我太多,而理想的女友也是一个有数懂事的人就好,甚至我不要求她具备思想,那段时间我接触了太多这种“懂事”的女孩,相处起来毫无波澜不失为一种轻松,但太轻松的日子也没什么记忆点,茫茫人海,遇到一个人,可以假装自己有多爱那个人,但是自己心里那关始终过不了,别耽误了人家,就统统索性说了分手。
她的出现像是我平淡日子里的一根刺,我倒不是想驯服她,想同化她,而是想保护着她的棱角和刺,我觉得她很像某个阶段的我,也算是缅怀一下过去的自己吧。
我也记不清第二天早上是谁先睡醒了,我模糊的睁开眼,她的脸就在我的眼前,不知道怎么回事,可能是昨晚睡着睡着我们又转了过来,睡醒之后的那个姿势我竟然在抱着她,她的腿搭在我的身上,可能是感知到了我身体的抖动,她也睁开了眼,刚刚睡醒的那样子特别有南方女孩的朦胧与可爱。
“不行,我要带你去喝我从小喝到大的馄饨,去晚了就没有了。”我掀开被子,她白皙的大腿裸露在外面,她个子不高,但腿显得非常修长,好欲,我忍不住又抚摸了一把。“恩?试试你早上硬不硬。”她跟我闹,拽住我的手,然后另一只手往我身上摸。“死吧,先去吃饭吧,晚上回来我们再做,要不一天没精神。”我说。这种感觉很奇怪,我突然意识到我似乎很长时间没有和异性过夜了,我那意思是说度过一整晚,大多时候我们似乎都习惯了各取所需之后拍拍屁股走人,一起抱着睡觉这件很温馨的事情似乎真的不能和不爱的人做,但是爱可以和不爱的人做,就很奇怪,夜晚可以是热闹的是激情的,但清晨一定是孤独的是沉默的,一起吃早饭这件事情,听起来很平常吧,但在这个快餐年代里,太扯了。她很不情愿的被我从床上拽起来,然后简简单单的化了一个很淡的妆,她的模样其实很适合化淡妆,显得特别纯,纯中还带着一股子倔,很惹人喜欢。我们一起喝了我从小喝到大的馄饨,馄饨店的老板娘头一次见我大早上的带人来,都忍不住多看她两眼,最后结账走的时候还不忘和我调侃一句:“这姑娘看着就好,我喜欢'”我只是笑了笑,作为回应。那天我带她去了我家乡的很多地方,我小时候的回忆,那些不为人知的苍蝇馆子小吃店,那些没什么游客的美景,绕着这个城市转了一圈,她不觉得累,非要拉我去喝酒,才喝了几瓶,她就嗨了,满嘴飚我听不懂的长沙方言,然后上了台,抢了驻唱歌手的麦,开始忘乎所以的高歌,唱的还不错,底下的零散的几桌客人也很喜欢这个白白净净的疯女孩,唱完几句还要起哄鼓掌,老板也拿她没办法,我坐在底下很尴尬,但尴尬那个劲过了之后,我看着她,她看着我,我们忍不住的笑。很多时候,也不是多么搞笑多么快乐的事情,但我们望向对方时就是会忍不住的笑,我写过太多爱情故事了,我知道,那是爱情。留下来陪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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