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带她去了我家乡的很多地方,我小时候的回忆,那些不为人知的苍蝇馆子小吃店,那些没什么游客的美景,绕着这个城市转了一圈,她不觉得累,非要拉我去喝酒,才喝了几瓶,她就嗨了,满嘴飚我听不懂的长沙方言,然后上了台,抢了驻唱歌手的麦,开始忘乎所以的高歌,唱的还不错,底下的零散的几桌客人也很喜欢这个白白净净的疯女孩,唱完几句还要起哄鼓掌,老板也拿她没办法,我坐在底下很尴尬,但尴尬那个劲过了之后,我看着她,她看着我,我们忍不住的笑。很多时候,也不是多么搞笑多么快乐的事情,但我们望向对方时就是会忍不住的笑,我写过太多爱情故事了,我知道,那是爱情。我其实不是很爱写爱情故事,再绝美的故事挖到根本也不过是“性”“金钱”“利益”“无奈”罢了,写小说的人是痛苦的,在看透的故事的本质之后,还要为这些包裹上虚情假意的外壳来统称为“爱”。你说,几代文人墨客将爱情描绘到无法比拟的高度,却被我们这代人毁于一旦,我们肮脏,我们龌龊,我们变态,我们虚伪。没有罪魁祸首,这个时代太安逸,信息太发达,所以病变,我们都是纵火者,难逃干系。那一刻,我们在对视,我们相互漫无目的灿烂的笑着,我不知道哪一刻她在想什么,是不是和我一样的问题,是不是又得到了和我一样的答案,在感情里大多时候,我们靠的是猜是赌,感情之所以迷人那只不过是赌对了的那部分人的感觉罢了,感情之所以伤人那无非是赌错的那部分人的感觉罢了。可能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她在床上彻底放开了,没有人会抗拒那种羞耻感带来的快感,她很反差,那晚我算是见识到了,我一直以为她是一位高深的文艺少女,但在她抢过驻唱歌手麦在台上蹦蹦跳跳的时候,她又是那么古灵精怪不沾世事。当她像是一只饿坏了的馋嘴的小猫跪在镜子前的椅子上,在那摇摆的过程中,不断地冲着镜子做出淫荡的表情时,当她不顾所以的叫,声音回荡在整个房间,刺耳又挠人时,她又是那么隐秘和性感。我们精疲力尽的躺在床上,她抽来两张纸,帮我取下套子,然后用嘴含住帮我擦拭,我不忍心她这样,就一把抱了过来,很累,我们许久没说话,可能就要这样睡着了。“为什么?”我抚摸着她的头发,很柔顺,会在指尖轻柔的滑过。“这样的生活真令人着迷啊,所以不能再待下去了,早晚还是得回去的。”“你不是喜欢大海吗?要不你留下来吧。”说实话,当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是真心的,我是真的想她能够留下来。“别闹了,你陪我玩几天可以的,但你早晚会回去工作,会被工作中的破事搞得焦头烂额,我的存在你会嫌麻烦,那我呢,我总不能天天无所事事的待在酒店要求你陪我吧,我是要去工作的,是要去找房子住的,你也只不过是新鲜感让你上头,罢了,有一天你也会厌倦我,会躲着我,会想让我走,你现在眼里所有对爱的憧憬,都会被生活冲散的,同样,激情也是,这些都会被生活冲散的。我们知道结局,我又知道自己无力面对这样的结局,那就别赌了。”我不知道她那一刻到底有没有喝醉,前一秒她醉酒的疯癫还在我脑海里,这一秒她又格外的清醒,清醒的令我畏惧,这才像是她在我心里的印象。我无法反驳,她说的都是对的,多少在日后折磨着我们的梦魇,都是来源于一句不合时宜的开始。“现在这样挺好,你至少会念起我,还不错,今后我也会无数次的回温这两天的生活,然后面带微笑,也会心潮澎湃。”留下来陪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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